記者的一位朋友是個熱心腸,熱情于為單身男女做月老。他認識了一位老母親,家里有一位待嫁的姑娘。她的要求十分明確,不論男方是什么樣的條件,但是一定要有房,哪怕只有50平米。她說出了她的理由,"現在有很多男的結婚沒房,這樣的婚姻就很不踏實,男孩子也容易變得沒有責任感。有朝一日男孩子經濟條件好了,能買的起房了,也就開始變壞了,擔心自己的女兒會吃虧,會不幸福"。這應該是普天下母親們都有的顧慮。
當下,不可回避的是現實社會中的不穩定性因素過多,這也直接沖擊到了家庭,離婚率年年走高。僅以北京為例,目前就達到了39%的離婚率,這其中的各種緣由皆不相同。情感的因素父母不能干涉,丈母娘唯獨能做的就是在房產證上要求寫上自己女兒的名字。即便如此,在新頒布的婚姻法中修正到,房屋產權不以房產證的署名為準,即使日后分道揚鑣,其歸屬權都由出資人所有。這也無形中讓女孩子在選擇婚姻的時候更加謹慎,房子也變成必須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