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欲類型是可以改變的
如果發現和伴侶的性愛類型不匹配,怎么辦呢?林琳與結婚3年的丈夫選擇了分開,她對外聲稱彼此性格不合,對閨密們則承認,就是性的問題。“我們就是做不好,都不能滿足對方。分開也是為我們各自的人生負責吧。”劉麗則后悔當初沒有試婚就結了,根本不知道兩人在這事上步調不一致。但,誰能保證自己一定會對性欲類型一致的人動心并結成伴侶呢?往往要親自“失身”并經過比較長的時間,人們才會對自己的性欲類型有了解,也對對方的性欲類型有了解。
難道欲望不同,就無法獲得性福嗎?或者,就只有分開、背叛或是忍受?另一方面,我們能否改變自己的性欲類型呢?答案是肯定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