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城和阿櫓的行為以及結果,不知道是不是如同某些學者所說的,昭示了詩人烏托邦的破滅。的確,十余年來,優秀的詩人一個接一個地離去,或者出國,或者早逝。除了顧城、阿櫓、沈河,因故離世的還有海子、戈麥、方向、昌耀、徐遲、宇龍、楊春光、余地、周建岐、吾同樹……死因各不相同,卻各有方式和理由。而無論崇高還是卑賤,這些身影會漸漸消失在我們的記憶中,留下來的是干凈的詩篇。
或許,相對于永恒的藝術,肉身是微不足道的,藝術之神是一盞明燈,需要人們忘我地尋求。在這個過程中,不同的追尋者采用了不同的方式,有梭羅式的隱居者,有史蒂文斯式的公司總裁,也有艾略特式的銀行家。套用顧城的詩歌來說,是“我唱自己的歌”。
但無論是詩人還是其他類別的藝術家,他們與普通人的區別也只是在他們進行創作之時,創作之外,所做出的一切行為都不應當被“特殊對待”。就像其他行業的人也會做壞事一樣,詩人干了壞事,結果只能由他自己負責。然而文學界內外都有一種“不把詩人當人看”的觀點,于是我們看到了太多對詩人的指責,而且這些出自個人的行為往往在無形中被別有用心地“推廣”——海子想用朗誦的方式與酒吧老板換酒喝,人們就認定所有寫詩的人都是瘋子;食指腦子出現障礙,人們便認為所有詩人應當住進福利院;顧城傷害了妻子,所有的詩人便成了六親不認的潛在殺人犯。
1997年的某一天,阿櫓從一個詩人變成“死人”之后,我看到了下面這些想象力豐富的文字:“當阿櫓在騙取他的一個又一個的東北老鄉信任,然后又殘忍地殺掉,僅僅是為了謀財害命,由一個追求理想的詩人變成一個十惡不赦的殺人魔王的時候,我們更深地思考著:真正墮落的不僅僅是阿櫓個人,還是中國走在變革時期的詩歌。”(荒城之月:《海子·顧城·阿櫓》)
再沒有比這更混賬的邏輯了,一個詩人犯罪,整個詩壇都要承擔后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