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與不說之間
我雖然在當中因陪伴而流淚,但也同時感到欣慰,因為我真實地體會到“知道生命有限”的意義,也真心實意地參與到一段疾病告知的互動過程中。
如何告知臨終病人他的生命是有限的、他的疾病已沒有治療的可能,向來是棘手的問題。西方世界對于病人自主與知曉的權利充分尊重,的確令人欣羨,這代表病人是自己身體的主人,有權力知道任何施行在自己身上的一切醫療行為,更有權力參與討論與做最后決定。
這樣的人權思想來到臺灣之后,引起人們的共鳴。只要去看過病的、住過院的都有類似經驗:被一堆聽都聽不懂的醫學專有名詞搞得混亂,心想就交給醫師吧!因此也不多問了。我還聽過別人告訴我,他曾想再問清楚,卻換來醫師的一句:“問這么多,是不是不信任我?不信任我可以換醫師啊!”嚇得病人不敢再多問一句。
許多人致力于倡導病人的自主意識,也推動著病人有知的權利,因為唯有清楚了解疾病、治療方針,病人才有充分的依據來為自己做決定。
這信念與動機原是好意,但執行的人卻不一定能掌握精神。我發現臨床上變成兩派人馬,各有擁護者。一種是過度積極,另一種則過度消極。過度消極的人,可想而知,就是秉持著傳統思想,認為醫師權威最大,既然是病人的主治大夫,除非他說,否則沒人可以說。所以醫師若認為不需要讓病人知道病情,也不需花時間替病人解釋治療方向,那么,是什么疾病、會如何治療、如何進展便會成為“無頭公案”,無人處理。